一、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是以地质学和资源勘查工程(含油气)为特色的基础性研究型学院,地质学(含地球信息科学方向)、资源勘查工程(含油气方向)、矿物加工工程(含宝玉石学方向)为传统的优势学科,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为新的学科增长点。著名地质学家、地壳波浪镶嵌构造创立者、中国科学院院士张伯声教授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矿床学家汤中立院士和毛景文院士带领下,学院已成为我国地球科学家、矿产资源勘查专家、宝玉石企业家和地球信息科学科学家培养重要基地之一。
学院拥有自然资源部新能源矿产与资源信息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西部矿产资源与地质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岩浆作用成矿与找矿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和陕西省早期生命与环境重点实验室(联合西北大学)。建设的成矿作用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具有岩石、矿物、矿石、油气和地球化学(常量、微量、稀土、同位素)和地质年代学等分析测试能力。建成的陕西省地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9个专业教学实验室,承担我校地学实习教学任务。负责建设的长安大学梁山野外实习基地已成为我国西部地质人才野外实践教学训练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院在编教职工132人,其中专任教师103人。专任教师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8人、省部级人才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博士生导师37人,硕士生导师51人。
二、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
我院202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7名。
2.专业学位
我院2026年拟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3名。
3.最终招收人数
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和扎实科研能力。
(二)直接攻博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硕博连读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普通招考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4.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SCI或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其他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博士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五)我院所有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不接收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申请。
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
(二)直接攻博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硕博连读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招收对象为长安大学“非定向”硕士一、二年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所学专业同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同,且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地质学科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科研能力。
(四)普通招考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考生应为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管理部门从事资源与环境领域相关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资源与环境领域理论基础和较强的野外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所报考专业领域重大、重点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4.符合各培养学院制定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
(五)我院所有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不接收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申请。
五、网上报名与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考核及录取,无须再次报名。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一)网报时间
1.第一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以及报考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考生。
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
2.第二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
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报地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三)申请材料
1.《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
6.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已获硕士学位者)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
10.导师同意接收函;
11.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工作时间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材料请按照纸质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按照顺序整理成册,并做封面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电子版发送至79391256@qq.com,纸质版用长尾夹夹起,放在文件袋中。文件袋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通过顺丰快递或直接提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26号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二楼216室。联系人:姚老师,029-82339065。
3.申请者请加入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26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群(第一批次),QQ群号:1013974217
六、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报提供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如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材料评审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八、考核办法
1.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后,将网报材料打印装订并按时寄送至报考学院。学院根据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直接攻博
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硕博连读
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申请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占40%)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硕博连读第一批次考核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开展,第二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普通招考
(1)学院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材料进行评议,给出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由学习经历(含学业成绩)、科研情况、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推荐信构成。
(2)学院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包括对考生思想道德品质、外国语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规范并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由外国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能力综合考查成绩构成。
(3)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综合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构成。
(4)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察结果、申请材料、体检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5.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组织复试面试考核,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面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一律不予录取。
九、录取办法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院,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还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1.回避制度
博士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博士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博士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读博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指导教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
3.监督及投诉方式
考生对博士招生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可向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反映。
4.其他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及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