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21级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2022年05月07日 11:18 点击:[]
院属各部门、2021级本科学生班: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资源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源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21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生线上申报,学院录取审核、教务处审核,已完成大类分流工作,现对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2021年5月9日,若对分流结果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转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29-82339065。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2年5月7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源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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