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及《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等,结合报备过的《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开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021-2022学年资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务老师、辅导员、研究生日常管理老师及学生代表等组成。
经过公平公正组织开展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和排序等工作,现公示学院研究生测评成绩。
公示期: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6日 共5天
联系人:研究生辅导员梁青青
地点:雁塔校区资源学院216学办
联系方式:029-82339083/18191258078
邮箱:pinyuan2012@163.com
资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