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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2024年02月25日 09:36  点击:[]

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一、实验室资助方向

国家战略性金属找矿勘查与高效利用。锂、铷、铼、钴、镍、铂族等金属是我国新能源电池行业、军工制造业等领域重要的战略物资,对国家经济和安全至关重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探索研发新兴关键金属形成规律、超常富集机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二、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在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指南范围内,凡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固定单位的国内外科研工作者。

2. 资助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课题申请者与实验室研究团队合作共同开展原创性、前瞻性研究。实验室可根据研究需要面向国内外邀请相关学者申报开放基金。

3申请内容不得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重复,但鼓励这些项目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4. 实验室资助研究课题的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调研费、实验费、分析测试费,同时也包括研究者的住宿、交通费等。申请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资助金额,每项资助金额3.0万元。

5.实验室全年接收开放基金申请,年底统一公布资助名单且根据长安大学相关规定拨付资助款项。申请者须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1份。纸质申请书应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方才有效。

6. 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将于202403月06日截止,实验室将择优资助3项开放课题,每项课题研究期限2年。

三、开放基金管理

1.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书提出评审意见,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复审、终审和批准。开放基金的评审结果由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并在实验室网页和相关网站公示、公告。

2.基金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根据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工作计划书,报实验室核准。

基金申请者,每年年底应向本实验室提交年度研究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报告,资助课题结束后,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学术论文。

3.实验室有权对资助课题的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设法予以纠正或停止资助。

4.在规定的课题执行期间,承担者不得无故中断研究工作或延长工作期限。对因客观条件影响课题研究进度,或在原有目标达到后,确有必要由原承担者继续对该课题进行更深入地研究时,经课题承担者提出申请,实验室主任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5.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在审批后按课题研究进度拨款。拨款方式根据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金的要求具体实施。

在财政制度规定范围内,课题承担者有权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支配费用的使用。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课题者,实验室和长安大学有权调整或停拨资助经费。

6.凡获得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课题,在课题结束后可参加长安大学科技成果评奖。

四、成果验收

1.凡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应主要以论文等形式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验收时,发表论文的影印件和相关检索证明应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资料提供。论文级别和数量要求应符合长安大学关于中央高校基金的要求。

2.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3.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种:

(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长安大学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西部矿产资源与地质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4.属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重点实验室正式署名如下:

中文:长安大学 西安市关键金属成矿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西安,710054。

英文:Xi'an Key Laboratory of critical minerals mineralization and efficient utilization,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54, China.

5.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在结题验收时项目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 篇;

(2)1 篇EI 期刊检索的论文视同1 篇CSCD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 篇SCI 论文可计作3 篇CSCD 文章;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3)2 篇会议类EI 检索论文可计作1 篇CSCD 文章;

(4)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SCI 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鞠老师

邮箱地址:mingh@chd.edu.cn

联系电话:029-82339080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大学资源学院230

邮政编码: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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