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2024级本科生: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长大教〔2023〕271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生线上申报,学院录取审核、教务处审核,已完成大类分流工作,现对拟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1日,若对分流结果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薄珏,电话:82339065。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