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新能源矿产与资源信息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是经自然资源部批准,依托长安大学,联合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共同建设的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温汉捷担任创新中心主任,国际知名矿床学家毛景文院士担任技术委员会主任。
创新中心以国家和新兴产业发展对锂、镍、钴、铂族和稀土等新能源矿产的重大需求和资源安全保障为目标,主要聚焦锂、镍、钴等新能源矿产勘查-选冶关键技术攻关及其工程化应用等方面研究。为促进本中心的创新研究,提高我国在新能源矿产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特设立新能源矿产与资源信息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现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研究人员公开征集课题。
一、课题研究方向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资助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新能源矿产找矿信息集成与预测评价;
2.新能源矿产勘查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
3.新能矿产选冶关键技术工程化应用示范。
二、资助额度与周期
1.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2.研究周期:2年;
3.资助数量:3项/年。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不满足上述条件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每位申请人同年限报1项,且作为课题负责人累计在研课题不超过1项。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常年接受开放基金申请,每年指南发布时间依据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金立项时间确定。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2.申请开放课题必须按规定填写《新能源矿产与资源信息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长安大学)开放基金申请书》;
3.申请者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创新中心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发送与纸质申报书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4.开放课题按照新能源矿产与资源信息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长安大学)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立项项目签订任务书。
五、课题管理及成果归属
1.每项开放课题需联系或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2.项目需签订任务书,按计划完成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
3.结题成果要求:以本中心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B区及以上论文或1篇C、D区英文论文;
4.署名要求: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本中心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磊18991158019
邮箱:zhanglei211@chd.edu.cn
单位:自然资源部新能源矿产与资源信息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26号长安大学雁塔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