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公派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确保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学校选派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出国以及双语教学项目出国的青年骨干教师到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进行外语水平达标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基本条件
1、应是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3、来校工作至少满2年(含2年)。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
5、计划在培训结束后两年内出国研修,且以前未参加过外语水平达标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时间安排
培训工作由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承担,培训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
三、申报程序
1、本人填写《长安大学拟出国研修人员外语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依据本人申请,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申请表相应栏目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学院(系)填写《长安大学拟出国研修外语培训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
4、7月6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 rschjsk@chd.edu.cn。
5、学校根据各学院(系)申报人员情况,资格审核后确定最终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6、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在8月28日前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2018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英语培训”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按时报到、缴费、上课。
招生简章网址:http://pxb.xisu.edu.cn/info/1054/2094.htm
四、其它
1、选派青年骨干教师拟出国研修人员参加外语培训是学校实施“国际化”工程的配套措施,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选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2、被选派参加外语培训的人员在学习期间应遵守培训方的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部考试。
3、计划暑假前召开参加培训人员会议,与培训教师签订培训协议书并介绍培训、出国项目申报事宜等,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4、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侯贻栋 黄海洋,电话82334138。
人事处
2018年7月2日
详细信息见信息门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