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版首页>>国际合作>>学生培养>>正文

关于延长赴韩交流学习报名日期的通知

2018年03月13日 10:0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中央大学、汉阳大学、仁荷大学、全北大学、庆北大学、亚洲大学、釜庆大学、金乌工科大学、济州大学及韩国海洋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书,现已开始选派我校硕士研究生赴该十校交换学习。根据报名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延长此次赴韩交流学习报名的日期,报名截止至2018316日(星期五),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研究生可赴该十所大学免学费学习或从事研究工作一个学期,若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需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交换生在学习结束后需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二)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中央大学(www.cau.ac.kr)、汉阳大学(www.hanyang.ac.kr)、仁荷大学(www.inha.ac.kr)、全北大学(www.chonbuk.ac.kr)、庆北大学(www.knu.ac.kr)、亚洲大学(www.ajou.ac.kr/chinese)、釜庆大学(www.snu.ac.kr)、金乌工科大学(www.kumoh.ac.kr/main.do)、济州大学(www.cheju.ac.kr)及韩国海洋大学(www.chinese.hhu.ac.kr)
  本次拟接收的交换生专业为该校主页所列专业,如工学系、自然科学系、理科系、文科系、经济管理系等。(这些学校网站都有中文版本,请同学查询相关专业信息)。

中央大学本次接收经管学院及政治学院相关专业;汉阳大学本次接收社科类专业;韩国仁荷大学本次拟接收的交换生专业为机械工程、电子控制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化学工程、物理、数学等专业;韩国亚洲大学接收工科类交换生。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必须在完成我校培养计划课程要求后方可出国交流,并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交换期间研究工作及因赴韩交换而可能发生的情况事宜进行充分协商,自由报名,择优推荐录取,取得赴韩交换学习资格的学生必须有具体的研修计划,返校后要提交一份研究工作报告。

赴韩交换的学生必须在校进行一年的韩国语培训。达到韩国语2级水平,获得本校韩语培训班结业证书,方可赴韩交换学习。韩语培训时间为每周一、三晚19:00-21:00,请务必保证该时间段内能参加培训方可报名。
     (三)交换指标及学习时间:  

中央大学、全北大学、庆北大学、金乌工科大学、韩国海洋大学、济州大学、釜庆大学各招收3-4人,韩国亚洲大学、汉阳大学各2人。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学习时间为20193月—20196月。

(四)相关费用 

1. 我校选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无需向对方学校交纳学费。 

2. 住宿费:住宿费自理,住宿费一学期5000元人民币(含早餐及晚餐);汉阳大学、中央大学住宿费一学期10000-12000元人民币。 

3. 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4. 本校韩语培训费每人 200/月。春季学期3-6月(4个月);秋季学期9-12月(4个月)。 

 

二、报名事项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在校硕士研究生;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 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6. 申报同学必须提供家长出具的同意出国交流的书面材料。

(二)报名材料

1. 长安大学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一);

2. 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二);

3. 赴外研修计划,导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4. 获奖证书和四、六级及其它语言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 提供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6. 个人简历材料;

7. 家长出具的同意出国交流的书面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后左上角装订。

(三)报名交表时间:延长至2018316日(星期五)

(四)报名地点: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

()面试时间:暂定319(星期一)下午1500;面试地点:教学主楼三层研究生院。如无另行通知,以此安排为准。韩语授课时间于319日晚上19:00正式开始。

()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下载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申请表》及《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研究生院意见”一栏暂空,材料整理好后由学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报名。

2.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面试。  

3. 依据择优选派原则,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韩方推荐。   

 

联系电话:823343248233416462630357 

韩语中心负责人电话:13659199032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中韩教育合作中心

 2018年3月12日

 详细信息见信息门户研究生院通知。

上一条:【暑期交流】长安大学-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大学暑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通知

下一条:关于赴台湾清华大学参加2018年寒假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