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2022级本科学生班: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资源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源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222级地质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生线上申报,学院录取审核、教务处审核,已完成大类分流工作,现对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0日,若对分流结果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转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薄珏,电话:82339065。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