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 《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4〕60 号)等相关文件,结合《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长大研学〔2026〕79 号)和2025年5月2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的《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2026年6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的《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材料公示、2026年9月23日的答辩和投票等,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2023级博士研究生张群佳陈贤哲
2024级博士研究生 梅佳成
2024级硕士研究生 张安林 张瑞智
2025级硕士研究生 郑昊竹 蔡思怡
公示期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研究生辅导员梁青青,电话18191258078,邮箱:pinyuan2012@163.com.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6年9月23日